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1500万平方米纸板技改项目 | 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18号3幢 | 海宁嘉众包装有限公司 | 租用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18号3幢(浙江同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建厂房8000m2,新增购置瓦楞生产线、印刷机、钉箱机等设备从事纸板印刷的生产,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板的生产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油墨废气、投料粉尘、混料粉尘、胶水废气均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外卖综合利用 废包装桶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包装材料 外卖综合利用 废抹布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油墨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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