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嘉兴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2025年)》和《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5年)》等文件有关规定,市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2025年上半年海宁市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1日 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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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嘉兴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2025年)》和《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5年)》等文件有关规定,市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2025年上半年海宁市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1日 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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