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海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和“海宁工信”微信公众号共同发布信息,无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和涉密情形。其中海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开规划计划2篇,政务活动24篇,公告公示12篇,人事信息6篇,财政预决算2篇,发展新产能1篇,化解过剩产能1篇,政策解读1篇,年报1篇,其他信息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已做相关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审核和平台维护,各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编辑、审核、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海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和“海宁工信”微信公众号,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海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预决算公开、政务活动、人事变动等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重点打造“海宁工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动态,保证每周更新4-5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真实、及时、安全、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双重审查,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主动、及时发布有关经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动态、申报通知、规划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社会对经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全年主要围绕人事调整,腾笼换鸟,两高一低、亩均论英雄、数字经济等内容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发布重点企业培育、政策讲解、重大项目申报等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党建活动、学习活动、走访慰问等工作,积极展现经信的组织关爱,干部的精神风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个别栏目信息更新滞后。

二是缺少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对于业务的专业度和熟练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丰富政府公开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新媒体宣传。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继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信息保质保量,全面及时公开。

四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形式和信息资源,提高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我局工作,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2.根据《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