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海宁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市民政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民政局作为履行民生保障、基层建设、社会管理等职能的部门,及时、准确的公布人民群众关注的各类民生热点问题,有助于民政工作的宣传,有助于人民群众了解民政工作。本年度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54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计划总结1条,公共服务信息1条,其他事项81条,财政相关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信息45条,社会救助类信息54条,养老服务类信息48条,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领域信息1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1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公开2件,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办结后申请人均无异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结合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依申请受理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二是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查,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局门户网站由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公共服务、人事任免、财政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构成,以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继续做好我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仍需提升。二是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内容和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全面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的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海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要点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海宁市民政局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