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点,有效运用多种载体,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重点围绕蓝天、碧水、清废、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建设、减污降碳、环保审批、环保监管、等核心业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公开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执法监管等生态环境信息。按照要求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持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收到公民个人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的关于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申请共5件,信息申请用途均为学术科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规定》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2021年国家、省、嘉兴市、我市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1〕12号、浙政办发〔2021〕28号、嘉政办发〔2021〕32号文件)及《2022年海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736条、工作动态信息233条。在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数量共计459条。切实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发布政策解读3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网站织就政务信息公开“网”,扎实做好“海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运行。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环保科普、主题宣传等信息的审查审核和公开力度,采用图文并茂、视频、一图读懂、网络用语等生动解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应公众关切,让公众好理解、易参与,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得分89.04分,列全省第20名,全省排名同比上升16位。根据市府办要求,完成网站布局和栏目设置优化。在“基层两化专题”栏目下设新增“其他行政职责”“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行政管理”子栏目,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实公开。截至目前,基层两化专题栏目发布累计527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丰富解读回应形式、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及时公开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污染源、资金管理等信息,让社会广泛知晓并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开展网站信息更新、信息安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网站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力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各科室(单位)共9名人员参加培训,布置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对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力量配备,强化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力度还不够;部分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等。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为民、务实、高效”为原则,通过发挥各平台资源作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更为公开透明、高效服务的环保工作新方式。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善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文件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对依申请公开件从受理后即开展时效督办,确保规范、到位。二是坚持公开+服务融合推进。进一步梳理完善应主动公开信息,拓展业务类信息公开内容。并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围绕美丽海宁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及时主动公开污染防治、行政许可、生态环境质量等环境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以政务公开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2023年1月12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