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本局产生的信息及时发布,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行政许可、人事任免、政策文件、政务活动等,基本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公开的项目。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34条(不含多平台重复公开数)。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上,机构职能更新1条,领导信息更新2条,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更新20条;政策性文件32条;计划总结1条;人事任免2条;发布工作动态、公告公告等信息1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条,扶贫脱贫公开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等信息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7条。公开行政审批类信息38条,处罚结果44条。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农村土地流转及农村产权交易类信息共计705条。2022年“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三农信息210期,426篇文章,公众号现有粉丝24527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8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上传。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局日常行政活动、重要政策文件、涉农资金项目、重大事项等。二是完善“海宁三农”微信平台,及时公开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和传播速度。三是依托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农村产权交易、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及相关信息。四是结合送法下乡、科技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纸、宣传册等途径、大力宣传农业行政许审批和助农惠农政策等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根据上级下发的考核任务,明确部门任务。经常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并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落实。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越来越高的社会公众需求和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立足“三农”工作实际,坚持提升管理水平,服务“三农”发展,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分类,根据内容分类选择适当的发布平台和方式,方便公众查询,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

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在充分利用当前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海宁三农”微信平台、农民信箱平台功能,探索加强重要政策宣传、重要事项提醒等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和扩散速度,便于群众及时了解。

三是提高公开意识,加强工作监督。不断巩固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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