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定部署,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抉择、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进各项本职工作的落实。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责任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运行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依法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执法计划等。三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局准入负责清单结果公示。

我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公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动态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2022年,我局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7条,同比增加79.6%。其中:机构概况栏目更新和发布信息5条;政策文件更新和发布信息3条;规划计划栏目更新和发布信息4条;其他事项栏目更新和发布信息26条;人事信息栏目更新和发布信息1条;财政信息栏目更新和发布信息3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和发布信息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和发布信息1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发布信息3条;基层两化专题发布信息47条。其中主动公开97条、依申请公开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22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审核和平台维护,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截至2022年底,本局在海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开设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其他事项、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基层量化专题共10大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及时发布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布的信息不够全面、存在遗漏补录的情况;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未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各科室参与度不高,相关材料信息提供较少,影响信息公开渠道的通畅。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实施,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在局内日常工作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全局人员的思想以及重视程度,在工作中做到有信息及时上报公开,严格按照相关栏目更新频次要求来进行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工作,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海宁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