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海宁市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4

2016年,人行海宁市支行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履职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支行加强领导,推行“一把手”负责制,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或通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科室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二是落实责任。明确主管部门、工作机构,配备专员、有必要的办公条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加强与政府信息管理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三是找准重点。着重以货币金融政策、行政许可、业务信息、统计数据和重要报告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扩大人民银行在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创新方面的信息公开。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

召开各科室政务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详细解读与科室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具体条款和工作要求,在联络员层面普及政务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反洗钱、反假币、打击银行卡犯罪、支付结算、征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宣传,整合人行、公安、银联、商业银行等部门资源,建立畅通、高效的情报信息交流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效能。公开和宣传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人民银行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积极作用,使政务公开成为提高基层央行履职公信力的重要推手。

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

(一)把网上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结合支行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信息、业务办理条件、工作动态等重点工作34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开户及账户变更)27条,涉及账户1074户;行政处罚信息1条;信用报告查询公示及所需资料1条,政府公开年度报告2条。支行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增加人手、改进审批流程等途径,进一步加快支行开户许可审批进度,确保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外贸企业名录管理和外债登记管理等事项则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支持,简化审批流程,承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二)通过《海宁日报》等线下媒体进行新闻宣传。除了定期通过《海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布金融统计数据等信息,我支行还和《海宁日报》合作,举办海宁市2016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暨海宁市第四届金融服务节大型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金融消费维权、反洗钱、征信等内容进行了宣传。同时,在海宁日报上对各银行的金融消保做法进行专版宣传。

(三)通过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金融联席会、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货币政策通报会等形式,开展稳健货币政策解读、社会融资总量、金融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外汇诚信建设等系列宣传。将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重点企业和个人进行传导,力促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支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支行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特别是在行政许可的公示上,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

中国人民银行海宁市支行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