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长安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2年海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海政办发2022〕64号)等文件精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事项,聚焦“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表率建设,着力深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年度累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03条、“大美长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845条,点击总量超100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科室间协调沟通,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2年度本单位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规定时限、格式规范答复申请人;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完成办理1件;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更新完善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最大程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有效做好公开管理和衔接。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及时准确传递党委、政府权威声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同时,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按“四统一”要求,不断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及相关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2年度我单位无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存在滞后。二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发布信息多为动态类,而公共服指南和政策解读类偏少。

(二)改进措施。我镇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运行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更新,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二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三是丰富解读渠道及解读方式,采用图解、漫画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镇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我镇不存在向申请主体发出收费通知的情形,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三是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