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海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其中:公示公告99条,其他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条,医疗卫生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依照《条例》规定,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及时公开与参保群众密切相关,尤其是长护险重度失能人员评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医保稽核案件公示等关系到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医保基金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重要信息。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信息缺失和错链、死链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海宁医保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继续维护好政府门户网页已建有的政务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共5个一级栏目;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设有“机构概况”、“其他事项”、“财政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等4个二级栏目。同时,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将“海宁医保”微信公众号迁移至“潮城医保”微信公众号,并在微信公众号加入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医保政策法规、医保活动和办事指南等,服务方便群众。

(五)监督保障情况。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按照主要领导抓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的原则,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潮城医保”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和运行,实现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审发流程。定期考核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不按要求答复信息公开责任定位具体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22年度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须与2020年度年报结转数一致)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海宁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宣传形式有待丰富、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一是拓展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和学习公开信息内容的新方式,充分利用海宁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海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