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及2012年海宁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2楼,邮编:314400,电话:87288287)。

  一、概述

  2012年,海宁市政府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省、嘉兴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保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充分吸收近年来调研、考核成果,努力构建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规定并不断细化,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积极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虚假信息澄清办法和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后出现的单位名称更改、职能调整等,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内容、程序及形式,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流程,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聚焦重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的精神,积极探索,有序推进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二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三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四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五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六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七是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八是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以试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许可和服务事项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服务事项的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服务事项的名称、办事的流程图、是否收费或收费标准、申请或办理表格、样表等,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部门行政效率。

  (三)规范运作,加强公开资源整合和管理。依托“中国海宁”门户网站群,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整合网上公开服务资源,深化教育、医疗、住房、旅游、食品药品、环保、公共交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群众关注、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专题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信息交换平台,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应用。

  (四)固本强基,不断巩固和扩大公开基础。继续抓好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后的专题培训,提高了公开意识,增强了业务能力。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和制定信息分类的指导性意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沟通工作信息,推广工作经验。优化考核评估,积极开展考核指标体系研究,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估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77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群、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镇两级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确定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汇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供公众查阅。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7件,未延期办结数36件,延期办结数1件,同意公开答复2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市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条例》、《办法》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数量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制度落实还不够严格,机构、人员、经费等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针对上述问题,201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省、嘉兴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抓住主动公开重点,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提升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有序推进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医院、学校、公交、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全面公开。

  (二)讲求绩效,促进公开常态化。着力扭转有些部门突击公开、超时公开,公开工作不平稳的现象。加强横向联系和纵向指导,抓好制度落实,积极探索长效平稳工作机制。

  (三)整合资源,提升规范化水平。以集约化发展为指导,在场所建设、网络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软、硬件方面研究制定规范化标准,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公开资源的整合管理和共享,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强化保障,夯实基础性工作。注重抓好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基础性工作,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