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由海宁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4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全面推动民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建设。民政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严格把关、专人具体负责的良好格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

(二)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维护公开信息,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定期对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三)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我局以海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改版民政外网,开通网上咨询,网上互动等功能,做到方便快捷的解答咨询,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城乡低保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工作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低保政策与低保人员信息,依托海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制度1条,依托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低保人员在册表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市民政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等问题。对此,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做好海宁市门户网站与民政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通过互联网,报刊等方式,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海宁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