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5


根据市府办《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重点内容公开的通知》(海政办发明电〔2014〕4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今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精细组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搭建平台,公开方式更加多样。年初,我局专门委托软件公司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更新,新版网站严格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板块,优化了公众互动和网上办事板块,便于公众查阅和监督。二是突出重点,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坚持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大气、水质状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情况,重点污染源监管情况以及污染物减排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环境信息的公开,同时一并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总量控制、生态建设、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有关内容,使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和关联性。三是健全制度,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召开新版门户网站后台培训会,制订并实施《海宁市环保局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逐项明确公开项目公开内容、时限要求和责任科室,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有人抓、有人管,把责任落实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宁日报》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92条,回应解读234次(篇),无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及举报投诉件。

二、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1.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方面,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上发布《海宁市城区空气质量日报》、《海宁市城区空气质量周报》,及时公布城市空气质量考核结果;在水质方面,继续做好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

2.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等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3.依法公开重点污染源监管情况。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辐射安全信息。

4.依法公开污染减排信息。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函2件,都是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等申请。我局在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申请人。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对群众评议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偏少;三是抽象性的文件信息多,具体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信息不够多。

五、2015年度工作打算

1.抓好重点内容公开。继续抓好空气、水质状况,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考核监督。修订完善各科室(单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把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对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