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和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3-8724122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2015年,我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作为全省较好的5个县(区)级单位之一,被省厅推荐到国土资源部接受检查评比。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一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主动提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到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国土、法治国土、廉洁国土、服务国土。2015年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协调配合,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协调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承担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真正使工作落到实处并确保工作质量。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制定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及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分解门户网站栏目明确由各科室具体负责,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为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我局又制定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随着“海宁国土”官方微博的开通,还制定了微博管理相关制度。

(三)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1)加强“阳光工程”建设。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 “阳光规划”、“阳光征地”、“阳光执法”、“阳光矿政”四个子网站,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打造阳光国土。(2)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我局内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我局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还在门户网站上做了对该网站的浮动图片链接,方便群众网上办理、查询。(3)在官方微博“海宁国土”上主动公开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原创信息,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发展新动态和亮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声音,积极引导涉土舆情,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良好形象。(4)主动 “上墙”公开具体业务。我局抓住涉及国土业务工作的关键科室、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公开。将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执法监察等业务流程及图件制作成展板,在局机关、各乡镇国土所(分局)墙上、宣传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量

2015年度,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39条。其中互动类栏目局长信箱反映6条、政策咨询9条、信访举报11条。政务微博“海宁国土”主动公开信息68条,其中微博咨询3条。以上网上投诉、咨询答复率均为100%。制作业务流程及图件展板10个。在中国海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53条。

(二)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1.“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nlr.gov.cn/;

2.“中国海宁”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海宁日报;

4. 浙江政务服务网(嘉兴 海宁站点),网址:http://jxhn.zjzwfw.gov.cn/index.html。

5. 政务微博“海宁国土”。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阳光征地”阳光工程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5〕22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原有 “阳光征地”子网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建设用地审批材料、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等栏目,其中重点公开了23个批次建设用地审批结果以及材料(一书三方案),36个征收土地方案公告,36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49个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11期征地补偿费用支付明细表等,确保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

(二)加大土地供应和规划修改完善的公开力度。积极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建设用地批前公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划拨供地结果公告。我局还公开了中心城区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落实方案及规划图等。2015年还新增设了土地出让推介栏目,首次公开了20个土地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书及示意图,方便公众了解土地出让情况。

(三)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相关资金信息。我局按照海宁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在继续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当年“三公”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要求,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2015年度,我局通过网络、信函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其中网上申请公开1件、当面申请公开1件、信函申请公开2件。经审查后,对符合依申请公开规定的信件,我局均以书面方式答复了申请人,并在网站上给予了回复。

2015年,我局未公开涉及涉密类文件以及不需向社会公开的文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免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5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围绕海宁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不够;二是在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方面还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我局明确依申请公开主办科室为法规科,其他业务科室配合。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大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科室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