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5

2016年,我局(办)积极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本工作总结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概况

1.完善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

2.强化政府信息审核公开机制

进一步健全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局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对政府信息进行是否公开判定,由局信息管理科负责上传,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公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3.办好信息公开栏目,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016年,继续办好并完善海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扎实做好责任落实、信息发布、信息保障和办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86条;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中,我局主要涉及到“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块,其公开的重点内容是: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情况

网络问政答复4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依申请公开17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方式提出申请0条、书面申请16条;根据《条例》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17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看, 2016年度我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序、有效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我局(办)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业务活动较多,而建设进度(成绩)方面偏少;二是对照公众需求,网上申报和网上受理工作的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局(办)将继续稳妥、扎实地推进住建人防系统信息化建设,除了继续加强网络安全、做好服务保障外,将在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及时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局办公OA系统的作用,以更加有效节省资源;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处理和存储系统的建设,最大限度地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正常应用服务;三是完善并建成高效的政务办公及综合业务管理体系。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