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4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一直以来,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务”的一项核心工作来抓,市局成立有包括办公室、法规、征管、人教、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内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工作方案周密。年初,我局就对今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从增强公开意识抓起,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由办公室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建立起有部署、检查、总结、追究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三)公开渠道多元。一是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国税职能、机构设置以及咨询、举报电话等情况及时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公布,同时还将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借国税网站深化信息公开,抓好海宁国税子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三是突出窗口作用推行阳光办税。各办税服务厅配置信息显示屏,严格执行“文明办税公开”制度,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程、公开税收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公开行政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

(四)公开内容丰富。一是公开监督渠道。通过海宁国税子网站公开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服务投诉、意见征集5个电子信箱,各办税服务厅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我们国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2016年,我局共通过税企QQ群咨询、网站咨询、电话咨询、局长信箱、税企邮箱、税企座谈会、税收宣传月等途径,共受理纳税人咨询5万余次。二是发布新闻公告。营改增期间,与地税局联合召开“营改增”新闻发布会,同时在海宁日报上发布公告3次,对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热点难点工作进行通告,及时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政策宣传。结合今年“营改增”重要契机,以专题培训、政策解读等活动推进信息公开,先后组织了50余次专题培训,培训企业12000余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167条,当年主动公开39条,在“浙江国税——海宁国税”网站群上公开信息161条,在“海宁国税”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信息114条,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台的税收政策、人事信息及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一件因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条例》公开内容而不予公开,另一件因涉及商业秘密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后未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方面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和2017年工作目标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纳税人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偏少偏慢,内部文件可公开信息少;二是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对信息公开流程掌握不多;三是信息公开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由办公室文秘兼任。

(二)2016年工作目标:利用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海宁国税”微信公众平台、财税百科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探索更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宣传。通过召开专门的会议,向全局各部门(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宣讲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当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调研交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的培训,配备相对较专职的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海宁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