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特公布2016年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供电企业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供电企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供电企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供电企业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公司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宣传引导、规范工作流程,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制度,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对相关条线协同人员开展《条例》宣贯和业务培训,确保各职责人员分工明确,意识到位。

(二)把握时间,做到信息公开符合时限。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任务表,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并开展督办和催办,确保企业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三)统一口径,完善发布格式。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并开展反复校验,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供电企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公司主要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42篇停限电信息,及时更新我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后的机构概况和领导信息。同时通过营业网点、报纸、网络、短信等途径对全社会进行主动公开。

三、供电企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在报告年度,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免费向社会提供信息。在报告年度,没有涉及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问题。

五、因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报告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此,公司将继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及互联网网站的内容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策宣传、信息披露的作用。同时,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