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5

2017年以来,我局根据围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进一步落实各项政务公开措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并具体落实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及人员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制度,提高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以中国海宁、海宁民政网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迁移海宁民政网站至中国海宁,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各平台内容日常维护。今年以来在中国海宁、海宁民政网共公开各类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人事信息等51条。充分用好各类政务媒体,今年以来积极建设“海宁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做好政策宣传,累计发布信息50余次。在海宁日报开设专栏“民政在你身边”,发布各类信息。积极参与电视节目热点面对面,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3次,回应了关于养老问题、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社会关注内容。

三、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海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听证评审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救助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实施阳光公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救助按照“两短一长”公示(审核公示、审批公示以及长期公示)要求,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按照审核公示要求,由各镇(街道)组织在村(居)委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申请和复核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救助金额以及救助责任部门的监督电话,切实增强了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7年度低保救助信息审核审批公示166户,长期公示2971户;医疗救助审核公示71户次;临时救助审核公示475户次。

四、下一步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设置,丰富内容。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尽快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海宁市民政局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