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财政局(地税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5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嘉兴市、海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海宁市财政局(地税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工作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公众满意度。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运用制度化管理,保障日常监管。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推进,修改完善了《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及《海宁市财政局办公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风险管理,为明确操作规范,修改确定新的信息公开风险流程图,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针对上年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进一步明确办公室及其他各科室的职责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抓好我局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运用新媒体平台,适应公众需求。在原先海宁财税网关停的背景下,为适应公众对积极利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通过丰富“海宁地税”公众微信号、税企QQ群等渠道,针对不同纳税人分类及时公开财税改革、业务工作等动态。并且,积极发挥服务窗口作用,监督各办税服务厅严格执行“文明办税公开”制度,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行政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等。除以上我局公开信息渠道之外,政务公开信息统一通过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包括局职能、机构设置等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及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财税信息、政府采购等的动态更新,进一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公开需求。

三是运用程序化操作,精准公开事项。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固定,遵循“谁主办、谁采集”原则,由各科室信息采集员制作信息并上报,对每一条公开信息,均要求填写《财政地税系统政府公开信息审核表》,由采集员签字后,交科室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审核,再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民主行风评议范围,邀请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财税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评议监督,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整改落实,致力打造政务公开的标准流程,实现政务公开精准化。

二、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公开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减税降费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防范涉税风险等几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      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方面,在年初,根据新《预算法》要求,落实公开了《关于海宁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编制说明》、《海宁市财政局(地税局)2017年部门预算》等财政预算信息,镇(街道)也按要求公开了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此外,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海宁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根据预算方案的动态调整,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及时公开《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7年财政预算的议案 》等预算调整信息,对公众及其他有关部门做好财政预算方面有效引导。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方面,针对上一年的财政决算情况,先后审核公开了《海宁市财政局(地税局)2016年部门决算》、《海宁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同时组织市级部门和镇(街道)做好部门决算的公开工作,内容包括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注重强调公开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和数据真实性,同时细化公开程度,部门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每月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增强对财政收入走势的预判。

(二)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将上级的政策及时发文传达,并在政府公开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方便市民和企业了解政策内容,保证清费减负政策的公开透明。减税信息公开方面,持续利用政务微信、税企通等宣传平台和载体,持续开展营改增、浙商创业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提高纳税人政策掌握程度,促进优惠政策落地。通过上述宣传,落实鼓励重点扶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58户,优惠所得税5418万元,高新技术企业28户,优惠所得税14354万元,小型微利企业762户,优惠所得税815万元。同时注重涉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宣传推动扶助弱势群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对52个残疾人员减免个人所得税22万元,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34户,加扣金额6026万元,优惠所得税1507万元;落实契税优惠政策,优惠契税29680万元。降费信息公开方面,对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等省级主管部门颁布下发的各项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均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执收单位,落实公开转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及时清理调整收费公示内容,提高收费业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对照上级相关政策,对我市现有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整合,编制成四项政府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新,2017年3次调整、公告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确保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公开透明。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遵循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结合项目开展进度,适时公开PPP项目执行等有关信息情况,落实公布《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管理办法》,转发《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跟进PPP项目动态,在浙江财政微信、海宁地税微信、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中,适时公布反映多个PPP项目动态信息。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项目成功签约,路仲博物馆小镇保护性开发项目和硖许公路改建(环西二路至观潮大道)项目成功通过财政部PPP中心的审核,纳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库,由财政部统一向社会公开。其中硖许公路改建(环西二路至观潮大道)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路仲博物馆小镇保护性开发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同时,进一步加强PPP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对已录入在“PPP综合平台信息系统”中的“丁桥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经核实将不再按照PPP模式实施。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助推PPP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

(四)围绕防范涉税风险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在有关涉企金融、涉税风险等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政府债务、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动态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2017年,研究制定欠税管理合作办法,分批落实公布《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4次,发布欠税公告73户,共同发布欠税金额1,205.06万元,配合采取清缴措施消除涉税风险。此外,加强多渠道多层次的舆论宣传,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动态更新“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在办税服务厅悬挂承诺标语,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易拉宝等宣传资料开展广泛宣传辅导,扩大纳税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印制发放《“最多跑一次”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宣传手册,推送微信2次,发送宣传“最多跑一次”内容的短信10000余条。印制发放《信用等级宣传资料》,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办税厅等渠道广泛向纳税人宣传纳税信用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辅导,广泛宣传信用等级评定等级的结果应用,为评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次,涉及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计划总结、重要报告、政务活动、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七个大类。自《条例》施行以来,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1179条次。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或渠道公开:“中国海宁”门户网站(www.haining.gov.cn), “海宁地税”微信平台,市局各分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档案馆),《海宁日报》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有对依法申请公开,我局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依照财政、价格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除此以外,不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六、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快速发展的海宁民生经济,还有以下两个方面待增强:一方面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待增加,根据上级及本机政府的重点内容,配合做到信息公开应公开尽公开,面对新时代社会公众需求正在日益增多,财税业务有关事项主动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林规格方面是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待增加强,主要反映为公开的时效性、信息严谨性、内容实用性等情况,要进一步精细化,面对各类公开信息在公开形式也需进一步分类优化。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不断加强业务培训,鼓励干部广泛并有效参与。

二是做好公开审核,强化信息公开质量精度。积极落实从分管领导、办公室到责任科室等全流程的公开审核,严格把好审核关。结合财税工作实际,细化局信息公开目录,将其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增加公开数量的同时,保障公开质量。

三是做好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公众体验。以“互联网+”的思维,优化服务渠道,优化信息公开公众体验,通过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众性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专项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同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查询便利化,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海宁市财政局(地税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