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特公布2017年国网海宁市供电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供电企业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供电企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供电企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供电企业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公司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宣传引导、规范工作流程,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对相关条线协同人员开展《条例》宣贯和业务培训,确保各职责人员分工明确,意识到位。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管控。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任务表,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并开展督办和催办,确保企业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审核。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并开展反复校验,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供电企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公司主要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42篇停限电信息,及时更新我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后的机构概况和领导信息。同时通过营业网点、报纸、网络、短信等途径对全社会进行主动公开。

三、供电企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在报告年度,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免费向社会提供信息。在报告年度,没有涉及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问题。

五、因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报告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此,公司将继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好企业基本信息的公开,利用现有各供电营业网点公布电费电价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知识等各类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公开的能力,寻找电力客户喜爱的公开渠道,主动做好用户告知,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电能消费环境,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在新闻媒体上主动公开信息。凡遇供电服务工作重要政策出台、重大工作布置,都将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通过印发宣传海报、政策解读小册子、政策资料汇编,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三送”活动以及通过微博、QQ群等形式,将政策精神输送到企业、社区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