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烟草专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了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配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要求,对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积极响应上级单位的文件精神,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的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我局积极推进由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由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加强主动公开,严防信息公开风险。

为进一步推行我市烟草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先后完善了了政务公开制度,借助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烟草行业公开网等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烟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其中专卖行政处罚相关信息123条,专卖许可证、无主卷烟等64条;相关工作信息方面22条。同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将与烟草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并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开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拓宽,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补充完善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海宁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宁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海宁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