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安镇(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2018年工作打算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安镇政府联系(地址:长安镇青年路49号;邮编:314408;电话:87963299;传真:87411390)。

一、概述

2017年,我镇(区)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市统一政务平台网站。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各部门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镇政府网上平台,并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通过长安镇(高新区)政府外网、《长安报》、美丽长安微信公众号、广播、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

1.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7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各部门人员配合完成,明确了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政府信息公开无向社会收费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少数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本部门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上报信息平台,导致有关信息没有及时公开。

2.改进措施。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各部门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使我镇(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二是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效能建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镇(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