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15

一、概述

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我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向广大纳税人及时公开新机构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务”的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市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局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制定工作方案。对今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要求各单位从增强公开意识抓起,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由办公室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建立起有部署、检查、总结、追究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认真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和市局贯彻信息公开条例的配套制度文件精神。

(三)优化公开平台。一是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情况及时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公布,同时还将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借浙江税务局子网站深化信息公开,抓好海宁税务子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三是突出窗口作用推行阳光办税。各办税服务厅设置广告机、触摸屏,严格执行“文明办税公开”制度,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税收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公开行政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

(四)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公开监督渠道。通过浙江税务子网站公开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服务投诉、意见征集5个电子信箱,各办税服务厅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我们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2018年,我局共通过税企QQ群咨询、电话咨询、局长信箱、税企邮箱、税企座谈会、税收宣传月等途径,共受理纳税人咨询10万余次。二是发布新闻公告。在嘉兴日报、海宁日报上发布新闻35篇,对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热点难点工作进行解读,及时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政策宣传。结合今年重点工作,以专题培训、政策解读等活动推进信息公开,先后组织了50余次专题培训,培训企业8000余户。由于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原“海宁国税”微信公众号已经注销,不再维护。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230条,当年主动公开30条;在“浙江税务——海宁税务”网站群上公开信息75条。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台的税收政策、人事信息及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协办)。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方面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和2019年工作目标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纳税人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偏少;二是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二)2019年工作目标:利用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财税百科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探索更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宣传。通过召开专门的会议,向全局各部门(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宣讲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当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调研交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的培训,配备相对较专职的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