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全市人民宣传民政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政工作。本年度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15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计划总结2条,公共服务信息8条,其他事项93条,财政相关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信息44条,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领域信息7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49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了“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依申请受理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科室(单位)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信息公开的完善。认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养老服务领域和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民政领域各类信息,做到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每月定期公示我市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救助供养情况,每季度定期公开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保障情况,涉及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相关文件及工作情况也都及时进行公开。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海宁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每周一三五定期发布民政信息,本年度共推送各类政务信息558条。积极向主流媒体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相关工作,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难以满足公众的更高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增加更多的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相关的信息。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加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各类信息的发布,增强信息公开在公众中的影响力。三是增强关系民生政策情况的新闻解读,运用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声音,及时回应群众的需求,增强互动,更好回应各方关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