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市人力社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推进阳光人社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37条,其中政务活动20条,公告公示49条,公共服务类信息68条。依托“海宁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主动宣传人力社保政策,发布人力社保通知、公告共365条,目前关注量为28902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申请人,未出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依申请公开回复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多种媒体发布人社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用足用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实保密审查责任,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虚假信息的发布和泄密事件的发生。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法规培训,推进依法公开,建设法治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0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1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就业政策、人力资源信息发布等,需要进一步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同时,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改进措施。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同时,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单位),实现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各类信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把握好信息公开的范围,网络微博观察员及时引导好舆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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