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上传各类主动公开文件249条、公示公告106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不断释放积极信号,助力高质量发展。发布《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等内容。

二是住房保障建设方面。修订并及时公布《海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过程等信息公开。全年完成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1277户,其中获得实物配租家庭245户,租赁补贴家庭1032户。

三是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方面。继续牵头做好房屋征收方案制定和征收政策指导,推动全市面上房屋征收规范化运作,及时公布征收区块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

四是农村危旧房改造方面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建局等三部门关于海宁市2016-2020年农村困难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19号)等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文件,及时公布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五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建筑工程相关信息,以及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等相关信息。

是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失信行为方面及时公布检查情况通报,包括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各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录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度依申请公开全年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60件,主要涉及房地产审批类18件,物业管理15件,征收补偿类10件,建筑施工类8件,政策文件类4,依法及时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实行专人专管、法制必审、统一归档等措施,本着依法公开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平台数据上传等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14.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5




 6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

5 




 6

5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9

5 




6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一是继续按照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上相应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对照信息公开栏目,对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是强化学习,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同时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海宁住建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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