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扣民生热点,及时发布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停车管理等内容,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规范。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不断提高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对72家企业实行信用修复公示,全力助力企业生产经营。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3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于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受理时限、受理部门等规定。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办结,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实行部门领导、分管领导逐级审查制度。并借助纠错软件等工具以及上级的检查通报,及时完成信息发布自查整改,规范表述,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紧跟数字化改革要求,高效运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的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深化与电视、报纸等媒体合作,扩大政府信息宣传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通过每季度工作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重要政策和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准确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1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部分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个别栏目更新内容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覆盖面有待扩大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的联系,规范发布流程,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努力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紧紧围绕公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等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加强与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合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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