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长安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1〕12号、浙政办发〔2021〕28号、嘉政办发〔2021〕32号和海政办发〔2021〕73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单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门户网站主动更新信息72条、“大美长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375条,点击总量超125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完成办理2件;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完成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单位在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有效做好公开管理和衔接。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四统一”要求,不断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及相关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有效运行政府信息公开专班,落实公开专人负责,深化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持续优化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有事不够及时到位表现在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存在滞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全面表现在公开内容相对较为单一,多为近期动态信息,而公共服指南和政策解读类相对较少。三是信息公开专业知识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部门信息公开队伍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落实《条例》《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一是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权威性和时效性,围绕精准解读有关政策措施、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形式多样的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涉及向申请主体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相关费用。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