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整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重大行政决策、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意见征集结果等事项。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2条,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征集5次,发布政府公报4期。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公开,并用通俗易懂的视频、图文形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6件,依据《条例》各项规定,按时答复完毕46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发生纠错、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切实减少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出现表述错误、错别字、敏感信息等现象,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配合上级做好对门户网站检查督查工作,提醒部门处理标签不规范、空白栏目等问题116次。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坚持集中清理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继续对认证主体错误、管理不善、无力运营的新媒体账号实施清理与关停。2023年通过“回头看”检查形式,发现认证主体错误账号1个,及时予以关停处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抓成效,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专栏,开展社会评议1次,让社会公众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价,接受全社会的督导问效;三是围绕2023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组织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班5次,举行专题工作会1次。四是下发《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1

71

1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2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须与2020年度年报结转数一致)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2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4

2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频率不够高,发布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不多,创新意识不强,对于政务公开中的亮点有待进一步发掘。

(二)改进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让政府工作更加透明、高效,获取政府信息更加简便、顺畅。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注重整体谋划,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方式、新路径,寻找工作亮点,力求以点带面,突出示范效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