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中国·海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1条,累计27688条,其中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城乡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590条;在“潮自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受理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33件,主要涉及征迁区块的群众申请公开征地材料及各小区的业主申请公开规划报批材料等,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3起,海宁市人民政府均已作出复议决定,驳回复议请求,未引发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公开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并在发布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为“中国·海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潮自然”微信公众号。2023年,通过“潮自然”微信公众号编辑183期,推送信息253条,内容涵盖与社会群众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信息,促进社会群众多层次深入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加强政民互动,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明确信息发布前,由相关负责人对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托市内容在线校对平台对发布内容进行在线校对,确保上传信息不出现错字、词和表述性错误。对市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当天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597.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4

9

0

0

0

0

1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7

8

0

0

0

0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1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4

9

0

0

0

0

1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众关心的资源规划热点、焦点问题的回应速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利用“潮自然”微信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和扩散速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二是不断巩固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海宁市自然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涉及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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