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解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梳理集成“开店一件事”办事指南,全流程精准指导小店开设,助力小微经济发展。关注民生民利,发布中秋、国庆停车减免通告,提升静态交通秩序。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3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群众依申请公开权利,按照法定答复时限和要求规范答复。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件4件,均按时办理完毕,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落实层层审查。对公开信息进行纠错等审核把关,及时完成相关自查整改,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完善网站栏目内容,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建立专项栏目并解读,及时跟进更新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借力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平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优化政府信息监督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考核,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将关乎群众利益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意见的收集与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0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三是自查整改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收集,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落实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扩展发布载体。三是加强自查整改。对标目标考核和整改要求,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提高发布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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