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06/2008-445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08-12-19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08-12-19

关于印发《海宁市二○○八年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12-19 00:00 来源:海宁市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海宁市二○○八年

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海宁市二○○八年教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认真研究制订好本校(单位)的教育工作计划。

 

海宁市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四日


海宁市二○○八年教育工作意见

 

200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突出教育均衡,强化执行力,继续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以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努力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优先发展教育。增加教育投入,落实《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坚持把农村教育放在重中之重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兴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成立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课题组,出台相关措施,全面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关于大力推进城区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范围、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扎实做好城乡学校结对工作,实现城乡学校联动发展,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按《海宁市中小学布局规划》,继续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以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为重点,制订薄弱学校改造规划,落实改造经费,加大改造力度,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上的差异。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学建设,加大村小体育设施设备和基本建设力度,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力争达到90%。落实《海宁市中小学教育装备与教育信息化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加强村级小学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进一步推进校园数字化工程,加快“班班通”步伐,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水平。着力做好各类创建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组建海宁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抓好学校基建项目,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加快新海高建设进度,确保2008年秋季投入使用;启动马桥初中工程;做好城南小学建设的前期工作。

3、高标准发展普通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进一步理顺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加强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办学,力争中心幼儿园100%达标,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主要指标力争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保持96%以上。以内涵发展为重点,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合理调整普通高中段学校布局,提前做好相关学校的分流工作,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在继续巩固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扎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贯彻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实施海宁市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统筹职教资源,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加强省级实训基地、示范专业建设,积极开设面向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专业,提升教育园区办学水平,着力打造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理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体制,使成校成为独立法人单位,明确成校职责,落实成校经费,切实做好成人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农村预备劳动力培养培训,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员工、农村致富骨干和带头人等各类培训。建立健全社区学院、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村(社区)教育点三级教育网络,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抓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育自考新的增长点。

二、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1、坚定不移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在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继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养成教育、诚信教育、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形成学校德育特色。进一步完善德育导师制,继续抓好课程德育、班主任队伍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德育创新,积极构建全员德育网络,努力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法纪教育,健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发挥局关工委作用,进一步抓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持之以恒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化高中课改研究。加强教育科研,继续深化新课程背景下学习型、科研型教研组建设,大力提高学科教学研究水平。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有效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落实科学的质量观,坚持目标管理,加大对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办法,加强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建设,对中考后20%的学生进行分析评价,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持续提高。坚持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高中教育的首要位置,继续保持高考成绩嘉兴领先。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在高中招生中适当扩大重点高中保送生比例和人数。加大特色学校创建力度,丰富内涵,加大宣传,提升品位;继续做好中小学特色项目评估工作,建立幼儿园特色创建工作研讨小组,继续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研讨会制度和回访责任区制度。

3、坚持不懈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特色项目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健康第一”的思想,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文艺、体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

4、扎实有效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加大督查力度,把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实施中小学年度发展性考核评估工作,加强对学校的发展性评估,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幼儿园、成校年度考核评估工作。认真做好德育工作示范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提高督导质量。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教育强市创建的有关工作。

三、以师德师风教育为重点,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对教师提出的“四点”新要求,以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为重点,以各类先进评比为载体,坚持暑期集中师德教育制度,强化师德教育,弘扬师德风范,进一步培养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

2、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充分利用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研训教一体化”培训,重点抓好骨干教师特别是农村骨干教师的培训和研修,把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作为重点,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为学、为师、为人和谐统一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校本研修,通过开展切实有效的校本学习、校本教研和校本科研,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深入推进教师“名优工程”,进一步健全名师名校长等优秀教师培养机制,建立和完善名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培养和发挥作用并举。成立浙江省农村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训基地、浙江省名师名校长工作站海宁分站和浙江省小学科学名师工作站,加强对名优教师的培养。切实抓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在培养青年教师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

3、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新一届学校领导干部的换届工作,落实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轮岗交流、培训教育、监督和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工作规程,健全议事决策、工作程序、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民主化、科学化管理。注重强化学校领导干部的学习力、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建设,倡导“教育家办学”,促进校长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的不断提升。

4、进一步改革与创新教育人事管理机制。严格教师资格制度,稳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教师聘用制的配套改革。加强编制管理,进一步改进教师招聘制度,完善公开招考办法,重视新进教师政审工作,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建立教师合理、有序的流动工作机制,在稳定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特别是农村骨干教师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与拓展。积极推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出台教育系统学校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关爱教师,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依法提高教师待遇,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关键,着力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谐校园”的目标要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培育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围绕维护稳定为目标,以综合治理进校园为载体,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强化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疾病预防工作,努力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积极进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学校法人制度的完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继续加强行风建设,在巩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巩固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阳光工程”成果,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严格招生纪律。深化政务(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校舍维修、物品采购、食堂管理、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探索教代会评价制度,继续加强教代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点完善民主评议干部、学校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同时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继续依法就学校财务、收费、基建、资金管理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切实抓好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为主、社会参与”的社会资助格局,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进一步完善“教育券”制度,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做好中职学生的资助工作,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计划。加大对贫困大学新生的资助工作。以“两主”为原则,稳妥解决“新海宁人”子女的就学问题。把对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纳入教育整体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加大资助及公办学校教师支教力度,帮助民工子弟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4、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和谐共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教育机关。做好教育信访工作,认真及时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等的接待、答复和处理工作。抓好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5、扎实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创建力度,与“六城联创”、“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夯实创建基础,优化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过程,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开展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努力争创海宁市级文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