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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8/2009-44683 发文机关: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09-11-02 00:00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指挥中心
所属栏目:人事任免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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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安局关于聘任邬海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本局各部门: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邬海光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全宣传科科长;

聘任沈敏远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一中队指导员;

聘任楼骏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袁花中队指导员;

聘任张富伟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盐官中队指导员;

聘任顾叶飞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安中队指导员;

聘任张连松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秘书科副科长;

聘任周海明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聘任贾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一中队副中队长;

聘任许超琦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二中队副指导员;

聘任郑军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三中队副指导员;

聘任吴钰飞同志为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许村中队副中队长。

以上同志的聘期为二年,聘为科长、指导员的实行试聘期一年,原所聘的副科长、副中队长职务自行解聘。

 

                           海  宁  市  公  安  局

                           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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