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24/2011-454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海市统〔2011〕12号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11-03-15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11-03-15

  • 体裁分类:

    其他

  • 主题分类:

    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1-03-15 00:00 来源:海宁市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农发区、海开区统计信息中心,观潮景区管委会,本局各科室队:

现将《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统计局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根据省、嘉兴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坚持不懈夯基础,创先争优谋服务,求真务实促改革,围绕“团结、务实、求真、创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统计在政府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夯实“十二五”发展基础,加快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统计新的贡献。

一、有效开展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梳理“十一五”期间建立的各项统计监测评价制度,突出重点,有效加强统计监测与评价工作。重点是发展方式转变、产业集聚区、科技进步、民生指数、节能减排、收入分配、城乡统筹、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统计监测与评价,力求更加客观、科学地评价各项工作、各个领域的进步与变化,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继续开展民情民意调查,及时反映民情民意,努力搭建百姓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民意依据。

二、全力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R&D资源清查工作

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表的移码、编码、质量验收工作;准确高效地完成人口普查数据的处理任务,包括光电扫描、审核汇总上报及数据处理的质量验收;加强数据评估分析工作,重点加强对总人口、户籍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的比对、分析评估;及时发布普查公报;汇编普查资料本;加快人口普查资料开发步伐,让普查成果有效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R&D资源清查资料开发工作,为我市科技强市建设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提供决策依据。

三、全面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配合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服务业专业统计人员配备情况的督查;按照服务业统计新的限额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认真开展全市限额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和限下的抽样工作,推进大服务业统计改革,并科学测算服务业增加值;加强部门统计和数据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及服务业监测考核评价体系。

四、继续强化能源统计工作

切实加强对能源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对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统计督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GDP能耗测算、分析和预警工作,每月在海宁日报公布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强化业务培训,继续巩固能源统计基础,着力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市节能降耗成效。

五、努力加强统计名录库建设与部门统计工作

一要加强统计名录库建设。按照国家、省和嘉兴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着力推进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实施统计名录库维护延伸至镇(街道)、开发区工程,认真组织开展个体经营户名录库清查工作,努力提高清查质量,真正发挥名录库在统计调查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要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一是制定部门统计巡查工作办法,组织开展首轮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和检查措施;二是继续完善部门统计考核办法,强化部门统计业务培训,规范部门统计管理和依法统计工作行为,全面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认真开展部门统计报表的依法审批与备案等工作。

六、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一要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精神,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特别要做好市政府两个文件在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的落实工作,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与统计人员配备;加强城乡住户新样本记账基础工作,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基层统计部门、基层企业(单位)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与指导工作,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村级统计工作的考核与培训,提高全市村(社区)统计工作水平。二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全市星级统计信息中心考核评比办法,开展星级统计信息中心复评相关准备工作,大力推进星级统计信息中心建设;注重实效,落实长效机制,使其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以巩固并扩大星级统计信息中心创建成果。三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统计,坚持一手抓经济统计,一手抓社会统计,全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要强化统计台账建设,在加强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台账建设的同时,出台镇、村级统计部门统计台账规范化意见,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开发区和村(社区)统计台账建设。五要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计算机网络与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等保障,提高统计信息化的基础支撑能力;加强网上直报平台的维护、监控和建设,进一步推进网上直报工作,并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网络环境建设和数据处理各项工作。

七、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快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时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统计系统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二要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工作。2011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的启动年,要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三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和统计业务培训,实施经常化的统计稽查和回访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效率和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此外,要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诚信(信用)单位创建试点工作,正面引导统计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

八、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进一步完善GDP核算工作和新市镇经济总量的测算工作。积极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认真实施好将年销售收入从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改革,抓好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的限额以上投资统计改革。强化城乡住户调查规范,细化数据评估。做好制度方法改革和专业数据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在地统计工作。积极探索,为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统计作用。

九、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围绕科学发展,强化统计服务针对性;围绕优质服务,增强统计服务前瞻性;围绕开拓创新,强化统计服务多样性;围绕勤政廉政,强化统计服务自觉性。继续大力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监测工作,从统计服务敏锐性、及时性、针对性、权威性来全面提高统计服务产品质量,开展统计服务产品评比工作,努力打造统计服务精品,为海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健全以GDP核算为龙头、各专业配套联动的增加值核算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灵活采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做深、做实经济形势分析,力求做到数据准、情况明、分析透,重点关注节能降耗、服务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价格走势、外贸出口、消费需求、劳动就业等状况和企业效益状况,及时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客观反映我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选择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联系点,开展面对面的业务培训与统计服务,并及时了解基层企业经济运行等情况,帮助企业解决涉及统计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浙江省经济强县(市、区)等的统计交流与合作机遇,进一步做好海宁与浙江省经济强县(市、区)等的分析比较。认真做好重点课题研究工作。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内外网、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强化对统计指标、统计数据的解读;每月更新维护统计信息内外网、门户网站;每月在海宁日报开辟专栏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做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工作;认真编印《海宁经济动态》、《海宁统计年鉴》;开展半年度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及季度经济形势网上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的社会经济信息主渠道作用。

十、继续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全市统计系统建设,巩固和加强镇(街道)、开发区统计机构建设成果,加强统计业务指导,提高镇、村两级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二要加强局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爱岗敬业、精通业务、作风扎实的统计队伍。三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群众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发挥统计学会、局工会、团支部在统计工作中的作用,为推动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科学发展、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保证。四要大力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讨论活动为基础,广泛开展“统计人风采”演讲、书画比赛等活动,以优秀的统计文化教育人,以活跃的统计文化吸引人,进一步营造求真务实、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五要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推进本局全面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可控性和广大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六要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工作规范性、程序性和科学性,把统计局建设成为学习氛围浓、政策水平高、行政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公仆形象好的为民、务实、清廉的统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