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2018]第15号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服务科 陈先生 徐女士 电话: 87289249 87289248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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