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海宁市和谐电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高端集成灶具配件及橱柜配件项目 | 海宁市尖山新区安仁路南侧、祥虹路东侧 | 海宁市和谐电源有限公司 | 企业决定投资10000万元,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安仁路南侧、祥虹路东侧新征工业用地13640m2,计划新建厂房22000m2,对现有企业进行搬迁并提升改造。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新增200万套高端集成灶具配件及橱柜配件的生产能力,企业产值可达到11000万元,利税1060万元。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抛光粉尘采用布袋收尘装置收集处理,布袋收尘装置收集效率达80%以上,净化效率在98%以上;氮氧化物、硫酸废气经侧吸风捕集后经两道碱+硫化钠溶液喷淋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捕集率80%,对氮氧化物净化效率70%,对硫酸雾的净化效率为90%;注塑挤出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达到85%,收集后的废气采用一套低温等离子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低温等离子装置净化效率在70%以上,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捕集后分别经低温等离子净化后经15米高空排放,捕集效率为90%,净化效率大于75%;盐酸酸雾废气经捕集后经碱液吸收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收集率达90%以上,净化效率达90%以上;喷塑设备的封闭性较好,粉尘收集率可达98%以上,除尘系统的处理效率可达98%以上。滤芯除尘系统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后烘干的烘道较为封闭,只设有进出口,烘道上方设有排气口,烘道的废气汇集后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按99%计;燃气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含镍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单独处理达标后汇同其他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厂内综合处理站处理达标后30%废水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经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及尾水生态再生工程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 联系电话:0573-87803102; 传真:0573-87803068 通讯地址: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企业服务大楼415; 邮编:3144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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