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旅企业: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域旅游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16〕23号)和《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域旅游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旅〔2017〕9号)文件规定,经市旅游事务服务中心核查确认,决定对浙江立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等51家市内外旅行社2018年度组织市外游客一日游、二日游进行奖励,全年奖励金额3008007元,明细详见附件。 此项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市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各受奖涉旅企业向市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办理结算手续。 附件:1.2018年度旅行社组织境内外游客奖励费汇总表 2.2018年度旅行社组织境内一日游游客奖励费用 明细表 3.2018年度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奖励费用明细表 4.2018年度旅行社组织境内游客奖励费用明细表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旅游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