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大花园建设实施方案 | 市发改局 | 2019年2月启动 | 通过几年努力,把海宁打造“魅力水乡、品质潮城”,成为平原发达地区的大花园典型示范。 |
2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 市住建局 | 2019年1月启动 | 出台改革后的政策实施办法,6月底前督促各部门落实新建项目系统上线工作。 |
3 | 2019年度各类规划编制计划 | 市发改局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度规划编制计划拟立项规划共13项,涉及资金611万元,编制方式均采用政府采购编制。 |
4 |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9年-2022年) | 市经信局 | 2018年5月-2019年4月 | 根据海宁市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提出实施六大举措,全面推进海宁数字经济发展。 |
5 |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 市住建局 | 2020年4月启动 | 2019年4月完成创建方案制定,4月至12月完成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2020年1至2月完成自查整改,3至4月完成申报资料的整理并上报省建设厅等部门迎接预考核,5至6月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并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同时每年按照标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并做好复评等。 |
6 | 关于全面推进企业股改、上市(挂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市金融办 | 2019年-2021年 | 从2019年起,各镇(街道)每年完成三分之一规上(限上)企业数量的股改任务。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1年,全市规上(限上)企业普遍完成股改。到2021年,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5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50家以上。全市资本市场累计融资总额力争800亿元。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并购或再融资全覆盖,上市公司市值力争1000亿元。 |
7 |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 市发改局 | 2019年8月启动 | 力争用3年时间,到2021年,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全省领先。到2025年,成为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的标杆市、示范市,进入全国县市区先进行列。 |
8 | 关于加快推进千亿时尚产业集群建设的若干措施 | 市经信局 | 2019年8月启动 | 《实施方案》包括6个方面23条措施,聚焦产业培育发展、智能制造、品牌设计、市场转型等方面,建设我市千亿时尚产业集群。 |
9 | 2019年海宁市全面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 | 市发改局 | 2019年-2035年 | 到2021年,我市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体制机制取得实质性突破。到2025年,我市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我市与长三角地区跨区域共建共享全面建立,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
10 | 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 市卫健局 | 2019年-2022年 | 2019年完成法人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变更。2020年进入常规运行。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
11 | 调整2019年下半年度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2019年下半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政策 | 市医保局 | 2019年7月开始 | 为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嘉兴市域政策统一的平衡过渡,拟对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
12 | “书香城市”建设工作 | 市文旅体局 | 2019年-2021年 | 扩大全民阅读活动的参与面与影响力、扩大全民阅读阵地覆盖率与使用率,实施阅读阵地“一城千站”计划。至2021年高标准建成覆盖海宁全市的“10分钟阅读圈”,高品质打造长三角地区学习型城市标杆。 |
13 | 调整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有关事宜 | 市人社局 | 2019年7月实施 | 对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相应调整,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期间如上级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
14 | 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2019年9月启动 | 调整水源地名称和保护区的范围,保护饮用水水源管理办法发布后,开展对部门职责及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管理办法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知晓率和参与率。 |
15 | 上塘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 | 市水利局 | 2019年11月启动 | 围绕杭海新城建设,开展上塘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预留河道治理空间,构建“二横五纵”防洪排涝格局,保证区域内河湖水系引排通畅,在洪涝期能迅速汇集、调蓄、输送涝水,非洪水期能结合骨干引排工程增强流域内河网水体流动性,提高区域水面率,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 |
16 | 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 市水利局 | 2019年10月启动 | 到2022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建立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库,落实工作分工与工作责任。 |
17 | 教育布局规划 | 市教育局 | 2019年12月完成 | 根据全市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与需求,按照教育布局近期和远期计划,有序实施教育设施布点工作,满足适龄学生(儿童)入学需求。 |
18 | 域外饮水工程配水工程 | 市水务集团 | 2019年9月启动 | 2019年9月确定实施方案,10月开展设计工作,12月完成可研编制,2020年3月完成初步设计,5月启动工程建设,目前千岛湖引水工程已全面启动建设,计划至2020年底竣工。 |
19 | 海宁市中央商务区概念性规划 | 市发改局 | 2019年4月-10月 | 4月底前,确定编制单位,并启动前期调研、考察和编制工作。5月底前,形成《海宁市区中央商务区概念性规划》框架思路。5-7月,编制单位采集各类资料,开展具体编制工作,7月底形成规划初稿。8月底前完成《规划》意见征求并形成修改稿,9月底前提供《规划》专家评审稿,10月底前完成《规划》定稿。 |
2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推进森林海宁建设的意见 |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10月启动 | 该政策计划实施期限三年:2020-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