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村民建房)批前公示 2019年第20期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居先生 电话:8724122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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