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异地新建袁花中心卫生院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异地新建袁花中心卫生院项目(一期) | 袁花镇硖尖公路东侧、龙益路南侧 | 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 | 本项目为异地新建袁花中心卫生院项目(一期),卫生院总占地面积14009平方米,包括门诊、住院、行政综合楼,传达室、设备房,地上建筑面积 954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320.72 平方米,搬迁现有医疗设备(部分淘汰),并购置先经的医疗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92张床位,形成门诊30.8万人次/年的医疗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处理系统恶臭收集后经光催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地面汽车尾气由大气扩散,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排风系统收集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不侧排,柴油发电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最终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等。落实以上措施后,再经建筑隔声等作用,车间设备噪声贡献值可以降30dB以上。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联系电话:0573-87287261; 通讯地址: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阳光科技小镇内; 邮编:3144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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