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社会救助科 |
负 责 人: | 刘宏亮 |
单位地址: | 海宁市南苑路358号一楼 |
公开电话: | 0573-87015309 |
工作职责: |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拟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特殊对象生活补助工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参与拟订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办法。承担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对帮扶、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规划、政策,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权益保障和集中就业相关工作,承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审定和补贴发放等工作。牵头推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开展移民扶持资金内部审计和稽察。指导监督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并开展监督评估、绩效评价。承担市核应急安置工作。负责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