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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0/2023-36650 发文机关:市供销总社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14 14:20
所属栏目:机构职能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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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名称: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负责人: 虞彬
公开电话: 0573-87503362
监督电话: 0573-87503357
单位地址: 海宁市洛隆路234-1号
邮政编码: 314400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工作日)
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淡季及应急储备、调运。

(三)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社有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四)指导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化建设。

(五)负责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加强供销服务功能,推进基层供销社的培育壮大。开展城乡商贸、农产品流通、城乡环境等服务体系建设。

(六)承担市农合联执委会的工作。负责全市农合联组织体系建设和会员管理,参与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合作社及其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负责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诉求,提出工作和政策建议。

(八)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供销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九)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与发展,按照有机融入农合联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强化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创新基层社组织形式。承接市级涉农部门转移给市农合联执委会的春节农产品展销会、海宁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运营管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等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农合联系统内涉农主体开展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促销、农村金融服务等生产经营性服务事项。按照社企分开要求,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强化社有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