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新增30亿粒软胶囊技改项目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城南路399号 | 浙江艾兰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浙江艾兰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84.68万美元(约6015.86万元人民币),利用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城南路399号的现有厂房,引进韩国产高、中速压丸机、日本产检测设备,购置国产冷水机组、检测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合计130多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30亿粒软胶囊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46260万元。 本项目包括1#车间生产区增加三条高速线及两条中速线,配套相关公用设施,研发车间将进行装修。洁净区改造面积约1900m2(含微生物室100m2),一般区改造面积含1#车间改造中间库700m2,2#车间新增中间库120m2,研发车间一到四层2594m2,合计6349m2。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采用混凝土盖板对调节池及污泥池等进行密封、采用玻璃钢盖板对水解池、投配池、UASB池等进行密封,收集后的臭气经水喷淋+碱喷淋+氧化塔处理,尾气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净化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屋顶高空排放,净化效率大于60%。 2、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蒸汽冷凝水经冷却后直接排入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经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车间采取整体隔声措施,车间内采用隔声门窗,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1#车间西侧建筑墙体的隔声量取25dB(A)、其余三侧建筑墙体的隔声量取20dB(A)。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围墙四周种植高大乔木,下部种植灌木,可进一步降低声源的传播。 4、固废: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部分一般废包装物由原生产厂家回收,部分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给有关企业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含食用油脂)直接外卖给有关企业综合利用,或者公司先将不合格品(含食用油脂)破碎、离心分离,得到胶囊内的食用油和碎胶囊,再将废油和碎胶囊外卖有关企业综合利用或外卖作饲料使用;边角料、废浮油、浮渣和不合格原料(含食用油脂)直接外卖有关企业综合利用或外卖作饲料使用;废膜、废滤布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卖有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焚烧发电。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油桶、其他危险废包装物、废机油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措施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以防危险废物流失,从而污染周围的水体及土壤;企业应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流转时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联系电话:0573-87429017; 通讯地址:海宁市长安镇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06; 邮编:3144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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