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优化提升项目 | 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拟投资10800万元在袁花现有厂区内,购置丝网电注入、自动包护角机、贴铭牌机、服务器等设备,对3500.8MW高效太阳能电池、1750MW组件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原辅材料),同时增加丝网DEMD和钙钛矿电池研发项目,新增2个30m3储罐分别用于储存盐酸和液碱(电池片生产原料,目前储存在各电池生产车间内,现欲改为储罐储存),新增4台2.8MW/h热水锅炉、5台1000kg/h蒸汽发生器用于车间温湿度调节,调整现有电池片生产产生的副产品氟硅酸处理方式(由外售改为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对环评及相关环保意见所提出的各种环保措施进行落实,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废气:丝网DEMD研发线产生的印刷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钙钛矿电池研发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废气通过缓冲罐+水封罐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化系统树脂再生废水、钙钛矿研发超声波清洗废水、钙钛矿研发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缓冲罐+水封罐产生的废水及现有项目刻蚀工序产生的氟硅酸通过厂区“化学反应除氟+两级安邦脱氮+A/O”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通过基础减震、隔声门窗后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573-87287261; 通讯地址: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阳光科技小镇内; 邮编:3144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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