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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3928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0 11:30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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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1年第165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锡林社区、西城社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社区建设管理局人员应暂缓来(返)海宁;对来(返)海宁的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北京市丰台区新增1名确诊病例,要求丰台区看丹街道、新村街道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原则上禁止出京,确需出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对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新村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旅游景点、影剧院、车站、商场、宾馆酒店、各类市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从即日起全面恢复查验行程码。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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