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20/2021-635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海文旅体〔2021〕86号

  • 成文日期:

    2021-10-08

  • 发文机关:

    市文旅体局

  • 发布日期:

    2021-10-08

  • 体裁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文化,文物,体育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08 10:00 来源:市文旅体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文旅体行业各类风险防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根据《海宁市文旅体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海文旅体〔2021〕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件)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文旅体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检查全覆盖、排查更深入、防控常态化、整改全闭环、督查更到位,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强监管,贯彻“三个必须”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排查整治全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推进“平安旅游”建设,确保文旅体行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有序。对文体场馆、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文化市场、文保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一轮安全隐患、防疫检查的排查整治,80号文件明确的检查责任人10月7日前至少深入检查一遍责任场所,保持每天检查的频度和力度;督查组督查各种类型场所分别不少于5家,要求必须发现问题、当场反馈整改,节后将督查情况和问题清单报市场管理科汇总。

二、不折不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有效防范举措。文体场馆领域,各个市级场馆节前要开展一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属地深入开展一轮安全自查,确保节日期间市镇两级文体场所的安全运行和防疫到位。文旅市场领域,执法队、市场科、资源开发科要保证每天有一支队伍在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景区、酒店、文化市场等营业性场所开展督查指导,聚焦旅游新业态管理、酒店不提供一次性用品等重点难点,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特别要督促A级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采取错峰入园、提前开园、检查点前置、开放多个入口、延长开放时间等方式,有效防止人员瞬时聚集。严格旅行社组团跨省出行管理,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一律暂停跨省旅游活动。加大旅游包车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节日期间要落实专人处理旅游投诉和纠纷化解等工作。文物安全方面,文保所要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巡查,10月7日之前80号文件明确的各责任人要对责任区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节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市场管理科。

三、加强领导,切实担起假期安全防范政治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在岗带班制度,对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梳理和总结,及时排查隐患,及时整改问题。局机关要充分利用智慧文旅平台、游客出入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开展线上巡查,确保信息畅通,从严、从实、从紧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值班组并妥善处置。

海文旅体【2021】8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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