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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5/2021-64608 发文机关:市经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7 09:04
所属栏目:化解产能过剩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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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节能减碳重点项目 预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节能减碳重点项目

预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历史机遇,加快全市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时掌握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节能降耗项目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节能降耗重点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计划(正在)实施节能降耗项目的我市非公企业。

二、申报范围

1.包括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工业循环经济、能量系统优化、新能源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除外)等具有良好节能(水)效果、示范推广价值的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2.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的节能改造项目。

3.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达到既定节能效果的工业领域节能改造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在2021年内实施并完成的节能项目或上年度续建项目。

2.企业须填报《2021年海宁市节能降耗项目预申报表》(见附表1)。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要加强节能宣传,鼓励企业(单位)开展节能改造,重点支持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水平。

2.明年对节能项目的补助将从今年预申报节能降耗重点项目中产生。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节能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企业(单位)进行节能项目预申报(申报期限:12月31日前)。各地将附表1进行汇总,并填写附表2,及时以电子档形式报市经信局园区建设科。

市经信局联系人:杜俊韬  联系电话:87288671

 

附件:1.2021年海宁市节能降耗项目预申报表

2.2021年海宁市节能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

2021年海宁市节能降耗项目预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已完成投资

(万元)


项目起止日期


建设规模及

内容


2021年主要

建设内容


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经济效益

(万元)


年节能量

(吨标准煤)


年节电量

(万千瓦时)


年节水量

(吨)



附表2:

2021年海宁市节能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属地

项目名称

完成期限

投资额(万元)

已完成投资额(万元)

年节能量(吨标煤)

其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要内容

年节电量

(万千瓦时)

年节水量(万吨)

1













2













3













4













5













6













7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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