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窗体顶端 年产1450万米高档装饰面料搬扩建项目 | 海宁市许村镇科同村滕家浜35号 | 海宁市名人居纺织有限公司 |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投资1000万元,租赁海宁名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许村镇科同村滕家浜35号的部分空置厂房,搬迁并购置压胶机、印纸机、复合机、转移印花机等及其它生产设备,迁扩建后形成年产1450万米高档装饰面料的生产能力。 |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项目清洗废水过滤后回用于调色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和喷淋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接触氧化”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复合、烫金、转印、压花、压胶等有机废气,经分类收集处理后均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经估算模型计算,本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0%,可见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3、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及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可以做到达标,夜间不生产未预测。4、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印花纸、边角料及次品、废塑料膜、一般废包装暂存在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污泥在厂内压滤后吨袋存放,定期清运至焚烧厂焚烧处置。各种危废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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