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窗体顶端 年产6万吨太阳能荧光板生产线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 海宁市袁花镇西角里62号 | 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为提升产品质量,完善产品结构,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板材的前处理加工,新增碱洗脱脂、清洗、无铬钝化等工艺,同时对后道涂装生产线进行改造,淘汰原有印花机更替为辊涂机,对板材进行整面辊涂。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太阳能荧光板产能仍为6万吨/年,但新增前处理工艺,由印花变更为整面辊涂。 |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调漆废气、辊涂废气、清洁废气、危废间废气等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固废堆场等应严格落实防腐、防渗和防混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