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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21/2021-5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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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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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无〔20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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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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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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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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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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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文化、卫生、体育
关于逐步开放农村地区公共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09:45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近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嘉兴市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现就逐步开放农村地区公共场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3月12日起,按照科学有序、审慎评估的原则,逐步开放农村(社区)家宴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
二、公共场所管理方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继续运用“健康码”等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出入家宴中心、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的人员,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制度。
三、家宴中心、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要加强管理,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其中家宴中心参加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场所容量的75%,文化礼堂要严格控制人数;要切实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倡导广大村民(居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少聚餐、少聚会、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习惯。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6日